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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四年五月,一艘載了四位船員的船,從英國南漢普頓港出發,要遠航到澳洲雪梨。航程很遠,航行了一個多月後,七月五日,船在南大西洋遭逢暴風,船員操作稍一不慎,被大浪直接襲打船身,瞬間船就沉沒了。

船員緊急登上救生小艇,艇上只來得及帶了半桶水和兩個罐頭。

七月九日,救生艇上的船員幸運地捕捉了一隻大海龜,靠著大海龜的肉和血,能夠繼續漂流的航程。但是大海龜提供的食物,到七月二十日左右也全都消耗完了。絕望中,船員開始討論也許應該抽籤,倒楣中籤的人奉獻生命,給其他人當食物吃。講歸講,船員們還沒有勇氣做那麼極端的事。

又撐了三天,飢渴交迫中,船長杜得利(Tom Dudley)拿出小刀,突然砍向艇上最年輕的十七歲的少年喉嚨。少年來不及反抗就被殺了。七月二十九日,救生艇終於被一艘路過的德國船隻救起,艇上除了活著的三個人外,還有十七歲少年被吃了一半的屍體。

(中略)

負責定刑的法官,宣判時破例沒有戴上象徵法官身份的黑帽,依照法條明白規定,法官還是只能判處杜得利和大副死刑。不過,法官又馬上給予兩人特赦,只要他們實際服刑六個月。

法官不戴黑帽,為了表示他不完全是以執法者的身份臨庭的。這件非常案子的確有超出法律所能規範範圍以外的條件,那部分,法官只能還原其作為一個人的身分來面對。維護法律的尊嚴,他必須判處兩人死刑,然而顧慮到真實的「人的處境」,他以作為人,同情理解「人的處境」的立場,特赦兩人,讓他們只服輕刑。

                                   -楊照<如何做一個正直的人1:理解政治的五十個關鍵字>


法官在最終判決時脫下了帽子

表達他不是以執法者 而是以人類的身分 判下裁決

情理法 法理情

其實社會大眾骨子裡大多是善良的

這是我們同理心的運作方式

如果兇手是在生命危急/進行抵抗下 致人於死
ex:女子遭遇強暴 因抵抗失手殺死強暴者

多數的人 會認為這樣的"兇手"並不該死

 

關於廢死 大夥真正所厭惡的

是不知悔改 沒有任何理由卻犯下罪行的罪犯

 

<魔王愛勇者>裡的勇者表示:
他不殺魔物 卻非把魔王幹掉不可

就受害者家屬的身分而言 (魔王殺害了他的母親)

令人有種 只許周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只許勇者幹仇人不許其他人報仇的偽善感

 

曾經 我對於勇者那套不殺魔物只殺魔王矛盾作法相當反感
(ps:另方面來說 就作者設定而言 矛盾點必須存在 
      如果將其去除 漫畫就會寫不下去=直接完結 不過這倒是題外話 XD)

直到後面幾話

重現當初勇者遇見魔王的場景 才恍然大悟
(雖然大悟之後還是相當反感 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喂))

 

是什麼 導致優柔寡斷軟腳蝦餃滷肉腳勇者

會認為世上的魔物都可以原諒 唯獨魔王必須殺無赦呢?

 

沒有理由之惡。

就是勇者心中 魔王該死的理由

 

只有長相還可以勇者的分類資料夾裡

世上魔物與人類彼此間引起殺謬

主因來自親朋好友被殺害後所激起的仇恨

 

仇恨的力量,不如寬容

仇恨,只會回報更多的仇恨

 

所以在王子出現後

作者藉主角之口 向所有的讀者發出問句

殺了怪物,事情就能結束嗎?

殺謬將帶來仇恨,不管讓多少生物死去,也沒辦法終結掉這個世界

每件事都是環環相扣的,有一天仇恨將會回到己身

那我們到底應該創造什麼?

 

我們想要一個怎麼樣的世界?

我們想要世界變得怎麼樣呢?

 

由想獲得的結果向前推論
(參考:李恕權<五年後你想做什麼?>)

作者得出了如果想要讓世界變得好,和平,充滿愛

必須要靠人類與魔物間的互相合作 共生共榮

而非舉刀飲血 仇更仇

 

但魔王的存在 在勇者眼中

硬是與一般的魔物不同

對勇者而言 魔王所造成的一切殺謬

都是屬於毫無理由之惡

無跡可尋 無法說服 所以無可救藥

 

這是勇者認為魔王該殺的理由。

 

但身為全知讀者的我們都知道

事實上魔王在勇者的潛移默化下

早就被改造成功了!!
(那位曾經凶惡的魔王呀阿阿 Q口Q(淚)(咦))

 

那位曾經被認為永遠不可能改變

曾經被蝦餃勇者放棄說服的魔王

該殺嗎?

魔王該殺嗎?

 

如果所說的話僅僅表示個人看法

我會說

貪官污吏通通去槍斃斃一斃

搞強暴搞外遇的人全部都斷雞雞

 

如果我是受害者

我會說

烏霆殲最好被切成十八塊

黃帝應該自己打包打包把自己送下地獄

 

但當以公民身份發聲時

把自我的觀點 蓋在公共事物之上

以自我中心為主軸發出評論

(ex:等哪天你是受害者家屬 我在來看你還是不是支持廢除死刑!)

(ex:你封印我老母 我殺你老杯 蝦咪他是個好皇帝? 那甘我屁事 照殺!)

真得好嗎?

 

我們想要一個怎麼樣的世界?

我們想要世界變得怎麼樣呢?

 

無論 支持or不支持廢除死刑

不管最終你心中決定選哪一邊的理由為何

請盡量記得

討論中的人物 不是財務報表裡量化的統計數字 不是數量化的虛擬累積

那是一群活生生的人 有心跳 有體溫

可能是你旁邊房子正在餵小狗老人的過去

可能是穿著時髦從你身邊經過女子的未來

 

 

<END>

 

衍生閱讀:

十九世紀著名的四個船難船員法律案
  在海上漂流十九天後,船長決定殺死他們當中最孱弱的打雜少年
  讓剩下的人得以賴他的血肉維生

                           -Michael Sandel<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
                           

兇殺案中,最讓人感到恐怖的是哪一種?
  我認為是沒有具體理由的那一種。

                           -余秋雨<心中的惡狼>


初識冬瓜時,他剛放下「艋舺」打滾幾十年的「芳明館」殺手身分,走入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殯葬業。
  廿幾年來,看著他從當年自己騎著「小蜜蜂」機車,大街小巷尋找意外死亡屍體或無名屍,一直到打出「菩提心」自己品牌的葬儀社老闆,當年那個曾經在無間地獄中吸毒、殺人的阿修羅,沒想到如今已成為上電視時那一位苦口婆心勸世的活菩薩。

                           -郭東修<黑夜裡的送行者>

 

(2011.10.12 增加連結)

按理來說,死刑是最嚴厲的刑罰,是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的,法官在作出判決時,應該已經反覆思量,作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的地步才是。可是,事實上真是如此嗎?似乎也不盡然。…可是,我們的質疑卻有如狗吠火車。掌握審判權的人是法官,不是我們這些小記者,我們呼喊得再大聲,他們是不會理會我們的。

                           -死刑檔案(上) 

                           -死刑檔案(下)

 

人權團體覺得該給那些死刑犯一線改過自新的生機,你瞧瞧有多少人是累犯!萬一他們給放出來了,我們是否要提心吊膽過日子?誰能夠保證他們不會再犯案?你看看這44名此刑犯犯下了哪些罪行,然後你再說說你贊成廢除死刑否。

                            -44名死刑犯 都犯了哪些罪

 

一件犯罪,從事後看都只是冰冷的書面資料…很少有人會在早上起床的時候說:「好吧,我今天要犯罪。」但是,每個人都可能犯下罪行。

平日,他在診所待到很晚,費納是一位細心又有愛心的醫生,病患都非常尊敬他,在羅特魏爾,他的診斷就是公定的標準。每天,他在英格麗特起床前就離開家,直到晚上九點後才回家。晚餐時間的怒罵轟炸,他沉默的忍下,任由她刺耳的嗓音機關槍似的猛烈砰擊。她變胖了,蒼白的肌膚在這幾年變得紅潤,頸部也不再緊實,還出現一圈贅皮,隨著她罵人的節奏來回抖動。她呼吸變得困難,還得了高血壓,費納卻越來越瘦。某個晚上,當他建議她最好去找一位他認識的神經內科醫師看診時,她拿起鍋子砸向他,同時痛罵他是隻忘恩負義的豬。…

於是他央求英格麗特到地下室來,自己則走室外的樓梯。她氣喘噓噓的走進他擺放園藝工具的房間,裡面存放他在過去幾年間搜集到的好用的器具,它們依功能和大小,井井有條的掛在牆上、或放在乾淨的白鐵桶及塑膠桶裡,英格麗特很少來這裡。她一打開門,費納二話不說從牆上取下砍樹的斧頭,那是瑞典製的,手工打造,剛上過油且毫無鏽斑。他手上還戴著粗糙的園藝手套,英格麗特沉默下來,呆望著那斧頭,無處可躲。他第一斧就劈中她的頭蓋骨,那是致命的一擊;斧頭續往下劈至腦部,劈開了她的臉,她在倒地前就已經死了。費納費了好大的勁,才把斧頭從頭顱抽出,然後用腳踩住她的脖子,劈下沉沉的兩斧分開頭部和軀幹。法醫的驗屍報告中記錄,費納為了把手和腿部劈開,又落下十七斧。…

費納呼吸沉重,他坐在平常照料花草時才用的木頭矮凳上,凳腳浸在血泊之中。費納餓了,不知何時他站起身,在屍體旁脫去衣物,走到地下室庭院邊的洗手台,洗去頭髮和臉上的血跡。他把地下室鎖起來,從室內樓梯進入屋內,穿好衣服,打電話給警察,報上姓名和地址,一個字一個字說:「我把英格麗特劈了,請您馬上來。」這段通話被記錄下來,沒等對方回話,他就掛上電話,他的聲音不帶一絲激動。

                           -<罪行 Verbrechen

                           -試讀-費納醫師


*就<費納醫師>例子來看,不了解案情的別人可能會以『將妻子碎屍萬段的男子』一語畢之,事實上在他殺人之前,其實他已經飽受妻子的言語霸凌長達數十年。

描寫犯罪心理,犯罪心理學一直是熱門的研究項目,如果喜歡看漫畫的朋友,推薦下列書籍可以看看。

                            -<非法侵入>坂邊周一 -此為18禁漫畫介紹,敬請慎入

                            -<20世紀少年>浦澤直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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