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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成立週年紀念文章**

偶的缺點 May 20 2005 

(節錄 因為是別人寫我 感覺特別中肯)

1.不喜歡照相

2.有時候不把話講清楚 讓別人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3.作息不正常

4.飲食不正常

5.任性

原來...已經過了六年的我 還是一點都沒變呀 (茶)

(誰叫我是 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的代言人--揪瞇 呢~ >.* 謝謝大家)

 

也許還是有點小小的進步啦

至少我已經會跑去翻舊文檢討自己勒 (喂 這樣也算嗎?)

人老了才發現 (是有多老啦 (被巴))

尋找的終點

從不是找到一個完美的人 然後強迫自己改變成"配上他"的樣子

而是找到一個能夠喜歡我 喜歡這樣"始終如一"的自己的人

 

六年來的進化

讓我裝填的同理心多一點點 自信多一些些

雖然偶爾還是會迷路會陷入牛角尖中

至少還有SOP(標準作業程序)可以帶我走出來

 

看著2005年之轉錄好文

好多好多 對於現在的我來說 還是中肯又好用

 

* EvilGirls版 adrift大 文摘

我不認為任何承諾或是誓言,可以阻止想要出軌的念頭。

真正會阻止這種念頭的,只有一個理由,因為不想失去你。

說實在點、自己要先活得好、活的快樂

對方才會被你吸引,為你著迷,甚至為你抵擋誘惑吧?

如果你一顆心都只是想著要怎麼讓對方為你付出、為你斷絕朋友關係...

那你要怎麼讓對方看見你的好?

要他怎麼持續下去的愛戀一個面目可憎的情人?

...

任何一種感情都彌足珍貴,友情、親情、愛情...以及被不能分類的感覺。

那是你與其他人互動的結晶、是從自己本身漸漸聯繫出去的一種網路呀。

別否定任何時候的自己,畢竟這種情形只會一再的重複罷了。

...

交往之後,你更要讓自己想辦法活的快樂。

因為你不快樂,對方也不會快樂,畢竟對方是關心你的。

就算對他來說你快不快樂並沒有影響,擁有這樣想法的你,也能堅強起來。

自己活的不精采,就沒辦法讓對方跟你一起開心,不是嗎?

... 

﹝也許,也許這個人能讓我更靠近幸福。﹞

你會有這樣的想法,別忘了對方也是喔。

 

關鍵字:

(1) 自己先活得好,再吸引人 

(2) 別否定自己

(3) 成為帶領對方走向幸福的人

 

 

嗯!有進步就是好事

雖然現在自評分數不到滿分

可是如果一下子就滿分...不就準備葛屁了嗎?

佛祖說人生乃為修行專用 正所謂 悟性越高葛屁越快是也 (@ ̄▽ ̄)_/∪ 叮~(誤)

 

齁 真是受不了

這樣又可愛又會自省的女生哪裡找啦

來人哪 快來把我領走齁齁齁齁~!!

(喂喂喂 不怕被咕咕打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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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比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